事项编码:11022800JT-SP-0041
事项名称:汽车租赁企业法人和营业门店经营备案证有效期届满换证
服务对象:汽车租赁企业法人和营业门店经营者
办理依据:《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》
收费标准:不收费
申办条件:企业法人《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》有效期终止前30日内
上一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合格
实有车数不为“0”的,已正常开展汽车租赁业务
申办材料:《汽车租赁企业法人备案表》,电子版和纸本各一份 必选材料
《汽车租赁车辆备案表》,电子版和纸本各一份 必选材料
《汽车租赁营业门店备案表》,电子版和纸本各一份 非必选材料
《汽车租赁企业人员信息表》,电子版和纸本各一份 必选材料
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门店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必选材料
办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,上午8:30-11:30,下午1:00-5:30
办理时限:18个工作日
办理机构:密云县新东路285号交通局窗口
办公地址:密云县新东路 285号
乘车路线:10路老城墙站
联系电话:69041571
监督电话:69042597
备 注:无
办理程序:受理—审查—审定—告知